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暨承诺书
现就央视新闻频道及个别网站于2009年11月26日简短报道“熊猫炼乳使用含三聚氰胺原料案件”(以下简称:上述案件)一事,本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重申与上海市有关部门查处当地一家冠名“熊猫”公司涉嫌使用含三聚氰胺原料上述案件一事在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上无任何关联。
二、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系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工厂地址:浙江温州苍南县。
三、熊猫牌炼乳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2月1日根据驻厂监管期间以及今年定期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提供有效证明:熊猫牌炼乳全部未检出三聚氰胺。
四、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再次郑重承诺,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发扬光大“熊猫”品牌,视“熊猫”商标信誉为至高无上的企业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高品质炼乳产品。
关于熊猫牌炼乳的情况说明
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信息称,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其中提及“这家公司使用了由宁夏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因三聚氰胺超标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明令禁止销售的奶粉原料;上海公安部门已将宁夏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相关嫌疑人,移送宁夏公安部门处理”此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一、可以向宁夏银川市质监部门和检测机构查证,宁夏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从来没有奶粉产品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二、宁夏熊猫乳品有限公司质检人员曾经受到上海市公安部门的调查,但巳于去年八月份回到公司上班。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是发生在2009年4月份的事情。为了让各界能够全面了解,避免混淆,消除误解,现特作如下情况说明,以澄清事实。
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熊猫公司)为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在温州苍南县,为独立法人,其公司字号“熊猫”来源于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注册商标“熊猫”牌(注:该商标注册产品范围:炼乳等)。
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熊猫公司)为原籍在温州苍南的几个自然人股东投资组建,其注册地在上海奉贤区,为独立法人。据了解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宝熊乳品有限公司,后经四川省一家企业授权、许可使用了“熊猫”字号(该企业注册了奶粉类的“熊猫”牌商标),更名为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
浙江熊猫公司和上海熊猫公司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在不同的地区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投资或产权的法律关系。
宁夏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是浙江熊猫公司与中石油系统属下的川庆钻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一家公司,是浙江熊猫的原料供应基地。该公司自去年“三鹿事件”以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发到浙江熊猫的奶粉原料和或留样,都按要求进行“三聚氰胺“项目检测,每个生产批次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三聚氰胺“临时限量值标准。
浙江熊猫公司的“熊猫”商标已有54年悠久历史,是浙江省著名商标,并在 七 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熊猫牌炼乳是浙江省名牌产品,出口 十多 个国家和地区。浙江熊猫公司始终一贯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熊猫牌炼乳产品系选用优质奶源为原料,经先进设备加工,按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有着完善的追溯体系,每批原料、产品均按规定标准检验,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自2009年1月至4月的产品经委托检验全部合格,5月至10月的产品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全部合格,2009年1至4季度产品经市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部合格。